各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委组织部、政法委,文明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民规[2019]3号.pdf
| 玉林市民政局 |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组织部 |
|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 | 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
| 玉林市司法局 |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
| 玉林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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