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市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立足于玉林市情和实际,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社会咨询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围绕国家区域发展和玉林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玉林发展战略。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十部门下发的《关于促进广西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8号),现就开展全市社会智库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近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二)具有特色鲜明、持续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学科基础、领域及其研究成果;
(三)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具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四)具有一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
(五)具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六)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七)具有国内外开展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
(八)研究玉林历史和现实问题所需的学科基础和实证手段等。
二、申报内容
对社会智库认定,由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玉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材料和实地考察分两部分进行审核认定。
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相关介绍及业绩、章程、负责人、财务状况、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开展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情况、年检合格材料。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2019年10月20日前)。计划申报的社会组织填写《玉林特色新型智库联盟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以及相关材料报玉林市民政局民管科,逾期报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审核阶段(11月20日前)。专家组对申报的材料和实地考察分两部分进行审核认定。
(三)智库名单公布阶段(11月21至30日)。确定智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布结果,向加入玉林特色新型智库联盟成员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认定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
(二)认定期间,专家组成员有权要求参加申报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申报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正确对待认定结果。社会组织要以积极的心态参加,正确对待认定结果,摆正心态,通过认定明晰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完善,促进自身发展。
玉林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6日
联 系 人:吕雪丽
联系电话:0775-2671790,传真:0775-266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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