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住建管〔2020〕38号),我局在10月4日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对玉林在建工地进行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由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玉林市恒大悦龙台二期项目存在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充分反映了该项目的参建单位存在着未认真吸取玉林市“5•16”施工升降机高空坠落较大事故、百色市乐业县乐业大道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9•10”隧道坍塌较大事故以及本次山西省太原市“10•1”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对施工现场风险排查不落实以及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牢固等突出问题。
鉴于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为加强玉林市房建市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对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玉林市新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鹏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责令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予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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