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2/07 1.8w 阅读 456 点赞

市本级、玉东新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7号)和《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改进玉林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市医保发〔2022〕39号)等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医保中心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0日。

三、缴费基数确定

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年中新参保人员按参保时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新成立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四、申报流程

以下两种申报方式均可办理,建议采取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选择“单位服务”→选择“更多服务”→选择“网上经办”→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等。

(二)现场申报。到市医保中心(文化广场香莞路40号)一楼参保登记科(101室)现场导出工资基数申报表模板,填写完善后,将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调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均于每个月月末按月划拨。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职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从2023年起,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从2023年起,符合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玉林市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82.9元/人·月。

(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申报。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退休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申报其公补缴费基数。

六、工作要求

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职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应由本人签字后确定,并由单位保存纸质材料。

(基数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775-2835677)。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2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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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