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城区各燃气企业: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依据玉林城区燃气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玉林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和贯彻实施。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玉林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强监管
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委〔2020〕1号)、玉林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20〕3号)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将2020年确定为全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为配合好全区、全市“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玉林城区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严肃惩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惩戒,依法严惩严重违规企业。推进燃气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运营。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实施期限
2020年,在玉林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
组织城区燃气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收集违法违规经营燃气的信息和线索及安全隐患,并对信息进行登记、核实,每月定期将收集的违法违规清单和隐患清单报市住建局。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存储和运输燃气的行为;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跨区域经营燃气;为过期瓶、淘汰瓶等不合格钢瓶充装;为用户提供的燃气质量不合格,充装量不够;管道燃气企业未落实正常供气责任,擅自停止供气行为;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设备维护不及时;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未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企业未落实宣传责任对用户开展入户宣传和安检等行为。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按照调查摸底阶段收集的违法违规清单和隐患清单,制定具体的执法和整改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动,切实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合格,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各项任务。扎实开展“排险除患”行动,盯紧气化站、储配站、汽车加气站和供应网点,以及燃气黑店等重点区域,逐一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督查隐患整改结果,加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四)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底)
燃气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一年来发现安全隐患少的进行表扬,对燃气企业出现3次相同隐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法人。
四、工作进度要求
(一)2月15日前将玉林城区燃气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从2月份起每月20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一次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2020年2月20日、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情况、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专项办。
五、监管措施
(一)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深刻领会上级文件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提升燃气安全生产能力,扎实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
(二)强化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把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各环节管理。坚持每月开展常态检查1次,以及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企业执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隐患治理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大提升。
(三)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加强与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合作,促进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实行信息共享,对收集到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信息互通,线索共享,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共同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