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第1批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结果的公告

2015/01/11 1.7w 阅读 440 点赞

根据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现将经我委审查核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原资质

申请事项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

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批意见

1-1

广西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同意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1-2

广西民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主项:混凝土作业分包(不分等级) 增项:模板作业分包二级 脚手架作业分包二级 钢筋作业分包二级 砌筑作业分包二级

同意主项:混凝土作业分包(不分等级) 增项:模板作业分包二级 脚手架作业分包二级 钢筋作业分包二级 砌筑作业分包二级

1-3

北流市平政建筑工程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1-4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5

兴业县银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项: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

同意主项: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

1-6

广西铭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7

广西坚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项: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

同意主项: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

1-8

广西广龙建筑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增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同意增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1-9

广西明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增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同意增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1-10

广西云厦建设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增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同意增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1-11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增项: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同意增项: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1-12

广西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

增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增项: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13

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

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14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1-15

广西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主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

同意报住建厅审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

注:1、尚未在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应在网上补申报后领取证书;

2、新申请资质企业,建造师已办理变更的,凭变更后的建造师证书领取资质证书;

3、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玉林市政务中心住建委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