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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玉林市建筑工地​ 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

2021/07/07 1.7w 阅读 383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快智慧工地建设的文件精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类似我市2020年5.16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新建、在建工地智慧安全监管平台的全覆盖,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30号)以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434-2018)、《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28264-2017)、《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及数据传输规范》(GB/T37366-2019)、《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GB/T37537-2019)要求,现决定启用玉林市建筑工地智慧安全监管平台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起重机械监管系统”),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起重机械监管系统主要功能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属建筑施工过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也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点。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实施,可对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作业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该系统除了对现场起重机械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监控之外,还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增设了政府部门监管报警流程系统,是有效解决目前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特别是监管部门人员的严重缺乏和起重机械监督人员稀缺的重要方法。通过利用这种科技手段来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预防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意义重大。

二、启用时间

由我局开发建设的起重机械监管系统,为玉林市建筑工地智慧安全监管平台的子系统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将首先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启用该子系统,自启用之日起,新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接入本系统。接入本系统的建筑起重机械将视为办理使用登记时的重要相关手续之一。

建筑工地既有建筑起重机械应在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起重机械监管系统加装或改装改造工作并接入本系统。改造完成后出具起重机械监管系统安装验收合格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便于实时掌握起重机械运行数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原则上起重机械监管数据应完整、实时接入起重机械监管系统。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在线,不得随意断电拆除,我局将对在线率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相关监管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购买或租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

(二)各县(市、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要尽快熟悉系统操作,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对起重机械监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事项要整理汇总,及时反馈。

(三)各县(市、区)局或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检查,对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间完成接入起重机械监管系统的项目,要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进行通报表扬。

(四)监管设备在安装时,严禁损伤起重机械受力结构,不得改变起重机械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五)各检测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将起重机械监控系统纳入检测主控项目,对未安装监管设备或监管设备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六)各方责任主体应将起重机械监管系统应用日常监督检查范畴。

   (七)玉林市建筑工地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日常使用单位为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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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