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玉林市建筑行业市场,推进我市建筑行业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经营,构建我市良好的社会诚信信用体系,我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2018年11月19日印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便函〔2018〕954号)要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社保全面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8年11月19日后通过承诺制审批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承诺证明,获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
二、核查时间
2021年7月中下旬。
三、检查内容
请各有关企业(详见附件2)提供近三个月购买的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如:证明编号、单位编号、校验码、打印编号、密码等),我局将针对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逐一核验,如发现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企业社保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进行依法处理,依法吊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同时将违规企业名单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并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玉建设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企业按时报送检查材料;
(二)企业社保证明材料请于2021年7月14日前报送至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副楼3楼)。
联系人:曾小梅、卓敦强,电话:0775-2672373、2672828。
附件:1.《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
2.通过承诺制审批获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