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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9/29 3.6k 阅读 501 点赞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已经委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玉林市的统一部署,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我委扶贫日活动,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生动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和住建扶贫工作部署和经验成就,大力宣传住建扶贫先进典型,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引导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动员广泛参与扶贫工作,为实现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协同联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动员广大住建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着力推动扶贫日系列活动,全委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推动建立健全扶贫机制,引导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树立住建扶贫形象。

(二)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我市、我委脱贫攻坚工作的经验成绩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全面介绍我市脱贫攻坚形势任务、方针政策和减贫成效。

(三)形式多样。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成果宣传、走访慰问、自愿捐赠、就业培训等多种方式,营造全委系统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和参与住建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深度贫困。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市住建委以及帮扶联系村开展系列活动。

五、活动内容

围绕我市2018年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及前后,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帮扶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协调解决当地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委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参加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脱贫攻坚成果宣传展活动。(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办、村镇科协助)

(二)积极推进扶贫领域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由村镇建设科牵头,组织一次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的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对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督查,特别是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的自查,认真核对改造信息情况,避免出现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情况。(由村镇科负责)

(三)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自治区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区的结对帮扶行动月。在10月期间,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到所帮扶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扶走访,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相关记录。(由办公室牵头,各事业单位承办)

(四)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根据自治区和市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在2018年10月1日—17日期间,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开展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款物由机关党委负责统一管理,捐赠款物优先用于本委定点帮扶贫困村津木村、那青村及所在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并将干部职工捐款捐物使用情况进行公布。(由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承办)

(五)开展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活动。按照博白县的扶贫工作安排,认真开展精准帮扶“三方”见面会,搞好脱贫户传帮带;参加所在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签订脱贫公约活动,帮扶联系人宣誓承诺尽心尽责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贫困户宣誓承诺响应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号召,尽最大努力如期脱贫。(由办公室牵头,各事业单位承办)

(六)开展培训就业特色扶贫活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加强与碧桂园协调合作,在前段已对贫困户适龄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配合碧桂园为所属企业做好人员面试及优先录用工作,同时发动更多的施工企业,房开企业,物业企业提供岗位,推荐就业。(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

(七)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围绕我委定点帮扶中心工作,委机关第一党支部、城乡房管所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进村入户慰问活动并分别与帮扶联系村—津木村、那青村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支部共建活动,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或微型党课等方式开展。(由机关党委牵头,机关第一支部、城乡房管所支部承办)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委系统2018年扶贫日活动在市住建委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单位要主动参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各项活动,努力推进扶贫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委年度扶贫日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措施方案,确保活动实效。

(三)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管理,严格募集款物管理、使用、监督等环节管理,及时在单位公布活动信息和募集款物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各单位要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情况统计,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于10月23日前汇总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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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