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注销登记审计方式的补充通知(玉民办发〔2018〕13号)

2018/12/03 1.1w 阅读 93 点赞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7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36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玉政发〔2016〕19号)精神,延续《玉林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性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注销登记审计方式的公告》(玉民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凡在玉林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项时,均由玉林市民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事项,所需审计费用由玉林市民政局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事项

(一)全市性社会组织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不再由申请人自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改由玉林市民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并支付费用。

(二)全市性社会组织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再由申请人自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注销清算审计,改由玉林市民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注销清算审计并支付费用。

二、审计适用对象

拟向玉林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审计流程

(一)各社会组织完成内部法定代表人选举或内部清算工作后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玉林市民政局递交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申请表。(请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www.gxnpo.gov.cn/“表格下载”处下载申请表。递交邮箱:ylsmgb@163.com,联系人:覃勇珍,联系电话:0775-2670380)。

(二)玉林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申请审计表进行确认后,向申请社会组织和会计事务所发送审计通知书,并电话通知。

(三)社会组织凭审计通知书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审计材料,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并领取审计报告。

四、审计申请期限

从下发本通知之日起,如有变动,玉林市民政局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玉林市民政局递交审计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二)社会组织应在领取审计报告后15日内,到玉林市民政局政务服务窗口依法申请办理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三)各社会组织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完整有效的审计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委托审计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所需时限不计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审批时限。

附件:1.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申请表.doc

2.审计通知书.doc

 玉林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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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