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各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您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发起的“寻找光荣的您”活动已于今年8月正式启动,昔日你们在党的号召下,穿上军装,手握钢枪,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默默奉献,用青春和热血保家卫国,在人生史册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成为最可爱的人!脱下军装荣归故里后,你们依然保持军人本色,自强不息,扎实奉献,在不同的岗位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继续作出各自的贡献,你们都是祖国和人民的骄傲!
如果您是以下十二类对象中的一员,即: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材料(含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前往民政部门设定的采集点就近进行信息采集。
此次信息采集,主要目的是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有关决策提供信息参考。让我们携起手来,继续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作风,及时参与信息采集活动,在“寻找光荣的您”活动中添上光彩夺目的一笔。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玉林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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