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财政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5号)精神,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推动社会/救助领域的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现我局代为起草《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事务局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于2018年12月13日前盖章后书面反馈我局社会救助科传真0775-268516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B2695791@163.com,联系电话:张丽,0775-2695791。
附件:玉林市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玉林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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