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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2018/07/12 2.4k 阅读 76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科室:

按照玉林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区宜居城市”的三城同创目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电〔2018〕49号)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住建厅和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规建局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一律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照绿色建筑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竣工质量验收。

二、要加强在项目用地预审、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施工图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建筑节能验收等环节的把关,确保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严格执行。对违反《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绿色建筑标准的有关责任单位,各级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要认真抓好绿色建筑统计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把好关,确保每月按时统计上报有关绿色建筑数据。

特此通知。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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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