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 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玉政发[2015]12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玉政办电[2015]10号)和《关于开展玉林城区建筑工地“工地乱象”专项整治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玉住建管[2015]40号)要求,近期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玉林城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由玉林市玉州区名山中心小学投资开发,兴业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玉州区名山中心小学教学楼存在主要问题:1.施工主要道路未硬化;2.施工场地十分脏乱,材料、垃圾遍地;3.未设置洗车平台及冲洗设施,未按扬尘治理“八有”要求落实措施。
二、由玉林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玉林碧桂园三期工程存在主要问题: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积水处道路泥泞,路面积土厚,扬尘严重;2.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未配备洗车设施;3.未按扬尘治理“八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4.施工场地主要区域未设置降尘喷雾设施。
三、由玉林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玉林碧桂园四期工程存在主要问题: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积水处道路泥泞,路面积土厚,扬尘严重;2.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未配备洗车设施;3.施工场地主要区域未设置降尘喷雾设施;4.未按扬尘治理“八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四、由玉林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玉林碧桂园其他标段工程,存在主要问题:1.这些项目标段建设单位不报监不报建就已经大规模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2.施工现场未按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八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五、广西月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南宁鸣发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广西玉林松脂厂改造项目(美兰国际城二、三期)工程存在主要问题:1.建设单位进行基础土方开挖清运,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运泥车辆出入工地未按要求进行冲洗,运泥车辆出入带泥污染市政道路;2.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未对出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未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出入车辆冲洗工作;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严格履行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职责。
六、由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投资开发、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刚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玉州区清湾江片区小学1#2#教学楼、综合楼项目,存在主要问题:1、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2.未安装工地喷淋系统进行降尘;3.工地未安装监控视频并连接上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
七、由玉林市玉州区玉城幼儿园投资开发、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刚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玉林市玉州区玉城幼儿园保教楼工程项目,存在主要问题:1.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2.未安装工地喷淋系统及雾炮机进行降尘;3.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且工地大门设置不符;4.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未入库入池。
为加强玉林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委决定对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上述5家建设单位、4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及7个在建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责令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要求设置冲洗平台和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车辆需冲洗干净才能进入市政道路,并按要求上传视频监控数据。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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