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告知

2018/05/22 1.8w 阅读 483 点赞

一、申请条件

台湾居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的。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可向停留或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

(四)没有身份证的,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五)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原件

(六)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提交申请人父母台胞证和本人出生证明。

(七)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八)已满(含)60周岁的,或者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办人的身份证件。代办单位的代办人需提交单位公函。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九)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申请换发台胞证

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台胞证: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3.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4.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5.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台湾居民申请换发台胞证的,除提交上述相应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有效的台胞证。

(十一)申请补发台胞证

台湾居民有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的,可以申请补发台胞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上述相应的申请材料及本人书面说明。台胞证损毁的,除提交上述相应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损毁的台胞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证件种类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本20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本500元

发改价格[2004]334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

每本4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六、全区各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单位

电话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2891580(工作时间)、

2891260(非工作时间)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2626117、3891588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3—5829930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2022070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9—2092570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0—6126501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7—2558993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4568571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5—2824271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6—2848818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4—5136800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8—2285783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2—4213390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0771—79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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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