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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4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治理、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03/07 6.7k 阅读 286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第4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治理、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住建管[2017]193号)部署,我委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治理、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共检查了65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检查玉林城区57个在建项目;对各县(市、区)进行层级监督检查抽查8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4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检查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1家施工企业,3位项目经理,2位专职安全员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

(二)本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65个,现场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共150多台,范围涉及玉州区、玉东新区、北流市、容县、兴业县等地,共发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及玉林市住建委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件的情况,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落实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情况,特备是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落实情况、总监理工程师执政及履职情况、特殊工种和普工持证上岗情况、农民工资及工程款发放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质量、安全资料情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主体结构安全、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临边防护、施工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工地消防、工地视频监控安装等情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理“工地乱象”、扬尘治理及环境卫生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大门的规范设置,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平台,配置洗车设施,安排洗车人员,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情况,工地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封闭施工情况,防止扬尘污染等情况。

(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检查的情况: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案,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对常见质量问题的具体监理措施,施工单位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领导小组成立及公布情况,样板引路制度实施情况,治理方案的实施及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治理的效果。

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一)施工单位

1、部分工程项目部未对项目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开展安全教育,未按要求进行可视化教育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按要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

2、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组织项目部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

3、部分工程项目部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未能有效指导施工。

4、大部分企业和项目部未能按要求实施住宅工程样板引路制度。施工企业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效果不理想,大多数项目虽然编制了防治方案,但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方案进行实施,治理措施未能有效落实。

5、部分工程未按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无检查治理台账及记录,或开展检查无针对性,无发现问题,检查流于形式。

6、部分工程未能完全贯彻落实玉林市政府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工作部署,未能做到施工现场“八有”,扬尘治理工作制度不完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监理单位

1、仍有部分监理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例会制度,个别监理项目例会签到表有造假现象。

2、部分监理单位对现场质量安全情况管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多。部分监理单位月检、周检、例会纪要资料未能同步完善,下发监理通知单后未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监理单位虽然有部分项目编制了住宅常见质量问题的具体监理措施,但未能按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治理。

4、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审批不严,部分监理未认真审查方案,检查中发现的毫无针对性的方案也能通过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流于形式,套用通用版本,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质保资料监理签字盖章手续未完善。

四、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的质量验收手续和质保资料未能同步完善。

(二)部分工程混凝土同养试件未放置在代表部位附近进行同条件养护,且标示不清、内容不完整,部分未采用刻写方式。

(三)部分工程砌体工程灰缝不饱满,存在瞎缝、透光现象,墙体拉结筋间距及长度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顶砖铺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部分工程构造柱箍筋加密区未按设计要求加密,箍筋未按要求弯至双向135°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10d。

(五)部分工程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多,有露筋、蜂窝、麻面、胀模、偏位等现象,楼梯踏步不平整,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

(六)部分工程的窗台压顶厚度及入墙长度未能满足设计要求。

(七)部分工程的自拌砂浆搅拌机无配合比标牌,无计量设施,个别工程的自拌砂浆搅拌机无防护棚。

五、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能设置安全有效的施工安全防护棚,部分项目楼层临边,楼梯临边,采光井、电梯井、预留洞口的防护缺失现象仍普遍存在,部分工程的电梯井防护门未能采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井内水平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部分工程外脚手架搭设未严格按方案进行,扫地杆未按规范搭设在纵向扫地杆下面,首层和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外架与建筑物主体间的间隙防护不严密,安全网未落地。个别工程外架拉结点设置数量偏少,剪刀撑未按要求连续设置。部分悬挑式外架的悬挑工字钢悬挑与锚固端长度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悬挑外架底部封闭不严密。

(三)个别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未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箱无标识,机械设备未作接零保护现象,线路布设混乱现象较普遍。

(四)部分工程的围挡、冲洗平台、道路硬化未能按照要求设置 ,未按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平台,施工场地未做硬化处理,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材料堆放混乱,未及时做到工完场清,未能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无防治工地扬尘、噪音的措施。

(五)部分工程项目部生活区灭火器配备不足,宿舍内存在乱拉接电现象,消防通道堆积杂物不通畅;施工现场消防器具配备不足;消防器材有些已过期;工地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的现象较普遍。

六、建筑起重机械检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1、大部分产权单位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整理和收集相关管理资料做好迎检工作。

2、大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能在场配合检查。

3、租赁企业基本能按照管理制度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管理,派出专人专管,履行月检、维护保养制度。

4、大部分单位能将上季度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详见附件1

(三)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项目

详见附件2

七、处理决定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广西云厦建设有限公司、北流长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全兴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广西桂腾建设有限公司和广西南宁学鑫塔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落实整改。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从根源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一、塔式起重机

(一)基础无排水设施,底座常年积水,易造成钢铁腐蚀,降低塔机整体刚性。

(二)基础地脚螺丝松动,未进行每日检查。

(三)未悬挂出厂牌。

(四)标准节螺丝松动,爬梯以及横杆未进行螺丝插销固定或用铁丝固定。

(五)附墙杆未按照规范安装。

(六)部分开口销锈蚀严重,新替换的开口销未打开,或直接用钢筋代替。

(七)重量限位、力矩限位、回转限位、小车限位、大勾限位失效。

(八)线路老化严重,部分机子存在线路短接、串联问题。

(九)资料方面:检测使用超过1年未提供复检报告。月检报告检查项全部打印,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无顶升验收记录。

二、施工升降机

(一)部分螺丝未拧紧。

(二)行程开关失效,限位失效,笼内缺少安全勾。

(三)基础积水、砂浆凝结较多。

(四)部分开口销位置用铁丝代替或空置。

(五)附墙与建筑主体连接螺杆缺少螺母。

(六)无专职司机驾驶或用垂吊重物方式自动行驶。

(七)双笼主电路串联。

(八)资料方面:检测使用超过1年未提供复检报告以及防坠器检测报告。月检报告检查项全部打印,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无顶升验收记录。

三、物料提升机存在问题

(一)缺少防坠落装置。

(二)安全门装置失效。

(三)未使用专用附墙装置,直接使用钢筋焊接。

(四)使用过期报废产品。

(五)资料方面:多数项目无安装资料,无使用备案。

附件2

工程名称:玉林市万盛华府9#楼

施工单位:广西云厦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北流长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检查发现该塔吊使用的附墙抱箍与原塔机不相配,空余间隙部分使用顶托填充卡紧。抱箍法兰板之间不能密合,螺丝不能拧紧,易松动。其附墙拉杆连接主体预埋钢板用钢筋架空焊接,螺纹钢受热后易拉断,存在巨大的倒塔风险。而且塔机安装在路边,一旦倒塔极易殃及行人以及过往车辆,后果非常严重。

工程名称:北流·巴黎春天·丹枫闲庭小区项目

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广西鑫灿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项目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多数安全限位器失效;笼顶电箱遭到严重破坏;笼内无灭火器;开门安全锁失效;电箱被破坏易造成电路短路,发生火灾。限位失效易造成电梯笼沉底或者冲顶,沉底会造成施工升降机整机变形,冲顶易使笼子脱轨造成道坠落事故。比较严重的问题有升降机驾驶室底部钢板严重腐蚀,未及时更换;升降机附墙使用普通钢管代替。玉林市建设工程机械设备行业协会多次组织专家协助当地主管部门检查该项目并发出整改意见,至今未能落实。资料方面:检查报告过期,未能提供复检报告;塔吊、施工电梯均无顶升验收资料。

工程名称:万花家园小区

施工单位:广西玉林市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刚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无

安装单位:无

存在问题:该项目安装的2台物料提升机经检查无产权备案资料;无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出具的安装资料、检测报告等资料,无使用备案已进行使用。现场检查物料提升机无安全防坠落装置。楼层无安全防护门,且楼层内有人员居住,有人员高处跌落风险。

工程名称:容县碧桂园

施工单位:广东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国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广西全兴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广西全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检查期间,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产权单位人员均未在场。施工升降机无使用备案。检查组现场检查时接待人员宣称机械未备案未使用,待检查组离开现场后立即开工使用。

工程名称:兴业香山华府

施工单位:广西桂腾建设有限公司

产权单位:广西南宁学鑫塔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该项目使用的塔机所安装的4条附墙拉杆,其中有3条已经拉裂松动,已失去应有作用。仅剩1条支撑,有巨大的倒塔风险。有2条附墙拉杆未按照规定放置插销,直接焊接在附墙抱箍上,且塔机司机安全通道未按要求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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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