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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

2018/03/13 1.8w 阅读 309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我委制定了《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特制定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我委成立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家强 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封科洪 市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杨军 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长

庞志军 市住建委建管科副科长

陈小栋 市质安站站长

庞少峰 市质安站副站长

李钦成 市招投标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建筑市场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军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2018年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事项;联络员由市质安站谢春民同志兼任,负责汇总、上报各片区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玉林城区东片区:即玉州区民主路东片区的建筑工地,具体负责人:庞少峰、李正文、吴颖、陈松。

(二)玉林城区西片区:即玉州区民主路西片的建筑工地,具体负责人:杨军、蒋志、黄振国、蔡朝莹。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即玉林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具体负责人:陈小栋、曾建基、谢春民、姚晓荣。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文明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玉林市市区、各县(市、区)城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

(三)活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量化目标

⒈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100%。

⒉ 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100%,围挡上应设置喷雾系统。

⒊ 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达到100%。

⒋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100%。

⒌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库入池率达到100%。

⒍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⒎ 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8.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建筑工地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土方运输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八有量化目标,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项目扬尘治理责任人每天对施工扬尘治理进行专项巡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人定期向监督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及项目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台账、图像资料,所有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建议有条件的项目配置扬尘监测设备,实现扬尘在线监测。

3.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监理责任,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监理单位项目部设置监理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人,负责监督施工项目部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如发现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

4.全市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管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二)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监管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及喷雾系统,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开展“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

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落实扬尘治理示范项目责任制,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典型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我委将于2018年内至少召开1次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示范现场观摩会。各县(市、区)2018年内也应至少召开1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

(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管重罚行动

1.玉林市质安站把扬尘综合治理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通过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抽查与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使用视频监控实时掌握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备或虽设置但未投入使用、扬尘作业时喷雾降尘措施未开启、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封闭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达到扬尘控制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对负有责任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扣分,严管重罚、应扣尽扣。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人和监理扬尘治理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或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暂停其在我市建筑行业1年的执业资格。

2.玉林市质安站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各自监管辖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检查台账,工作组每周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开展一次扬尘治理专项巡查,市质安站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向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报送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台账及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3.我委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五)加强联动监管

与市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形成合力,定时联系各部门组织施工扬尘治理联合专项检查,并邀请电视、报纸媒体、人大代表等参与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治理原则,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力的建筑工地,主动曝光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

(六)开展全民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我委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投诉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775-2684396),积极采取有奖举报等有关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中来,建议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在城区开展全面大扫除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和监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把施工扬尘治理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部署,立即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施工扬尘治理领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的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确保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的工作要重在取得实效,确保将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部署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项目、岗位和人员。

(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要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进,使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广泛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对施工扬尘严格监管,保持扬尘治理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建筑施工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治理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五)及时报送,强化考核。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7日前向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要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和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备查工作。我委将在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履职督查中,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全市通报。(联系人:谢春民联系电话:0775-2680836邮箱:136704991@qq.com。)

附件:1.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

3.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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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