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7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玉林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了常规巡视。9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玉林市委反馈巡视意见,玉林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市委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部署整改。市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9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着手研究,列出整改清单,谋划整改举措。9月11日,市委书记黄海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通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9月25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玉林市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9大方面27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68个具体问题275项任务措施。9月27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竿子插到底”,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党委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部署,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全市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黄海昆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韦韬和市委副书记覃天卫任副组长,市委其他常委任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的巡视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统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实效。12月3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同志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市委书记黄海昆带头参加指导陆川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常委同志分别到联系县(市、区)参加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市委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别就巡察工作、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了专项整改具体方案和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以及法检系统,政府部门党组和各县(市、区)党委自觉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齐心协力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市纪委监委机关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作用,加强指导,把好关口,确保各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狠抓整改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委书记黄海昆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第一时间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方案,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市委书记黄海昆,市委副书记、市长韦韬带头开展“直面问题压实责任”谈心活动,对涉及整改问题的市四家班子领导进行约谈,市有关领导对联系分管涉及巡视整改问题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市委副书记覃天卫和其他各位常委、市有关领导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对所承担的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共听取责任单位汇报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56次,开展约谈压实整改责任73人次,实地调研督查工作150次。
(四)坚持动真碰硬,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市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不拖不等,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定时间,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之以恒,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深刻剖析、自查自纠,拿出过硬举措,严肃认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10月21日和11月19日,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五)严格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坚持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市委书记黄海昆带头深入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产业园区,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坚持把巡视整改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重点,把巡视整改专项督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督查相结合,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推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经常。10月和11月,分别组成7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56个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倒逼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彻底改到位
市委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够扎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提高金融风险化解能力。成立玉林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玉林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玉林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通报制度等制度。积极运用好地方债务“开前门、堵后门”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助力经济发展。今年全市获得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45.69亿元,全市PPP项目入库31个,总投资962亿元,占全区入库总投资3034.91亿元的31.69%。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通过创新园区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发展,强化财源建设。二是聚力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将脱贫攻坚纳入绩效专项考评,组织制定脱贫攻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单列专项考评,制定出台要情报告、工作预警、督促检查、沟通汇报等9项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开展“夯基础、破难题、促提升”专项活动,全面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同步整治、化解一批影响扶贫工作进度和成效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完成了12.58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核准、8.96万户脱贫户“六看”工作和5495户重点户入户排查。进一步深化、完善脱贫攻坚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市本级累计约谈市县(镇、村)责任人216人,其中涉及2个脱贫摘帽县(含镇、村)责任人36人。在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中,7个县(市、区)有3个综合评价获得“好”等次,4个获得“较好”等次。全区“双认定”工作试点调研选择在博白县开展。全区人社扶贫工作会议在博白县召开,推广我市经验做法。三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市委、市政府坚决以铁的态度和决心,把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首要任务、头号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相关治理工作。成立了南流江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分别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推动治理,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治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在2018年投入13.7亿元的基础上,2019年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安排资金15.14亿元,用于南流江流域治污项目实施。加大执法力度,颁布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推进《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立法工作。截至11月底,累计查处畜禽养殖业环境违法行为94起,处罚金额236.7万元。加大南流江流域村级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19年共预算投入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截至11月底,流域内建成9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在建45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150个。科学划定禁养区,实施禁养区猪场退出政策,截至11月底,退出养殖场3.63万家,建池截污3.2万个,小散养户生态化项目改造2500家。加强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建成1个常规水质自动站、30个小型站,基本覆盖重点河段和重点支流流域,初步形成了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督查问责,对2019年第一季度南流江水质变差整改不力的问题,约谈了14个乡镇、问责了12个责任单位和35名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进治理措施到位并取得实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从7月开始月月达Ⅲ类,11月首次达Ⅱ类,至11月底49条重点支流有45条达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Ⅲ类以上水质支流达43条,劣V类、Ⅴ类水质支流仅剩各1条,比3月份分别减少9条、12条。
(二)关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东融”、全方位“东融”。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把玉林建设成为广西“东融”的重要通道和区域枢纽,扎实推动“建高铁、修机场、造码头”三件大事,积极谋划和推动“一横一纵”高铁项目建设,作为时速350公里的南宁经玉林至深圳高铁重要组成部分的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开工建设后,仅用10多天时间就完成了全线重要控制性工程良睦隧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良睦隧道、平悦隧道相继开工,目前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已全线开工建设。玉林福绵机场明年一季度可达到通航条件,铁山港东岸2个10万吨级码头泊位明年上半年可建成开港。10条通往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扎实推进。二是全力打造四大千亿产业。大力支持玉柴做大做强,推动玉柴与德国MTU公司、博世公司、埃贝赫公司和奥地利AVL公司等世界顶尖企业深化合作,玉柴成为广西企业国际化走得最好的企业。玉柴“二次创业”稳步推进,混合动力、大船机动力等8大领域市场占有率均位列行业第一,发动机总销量稳居行业榜首。加快推进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建设,年底前可建成标准厂房51.4万平方米,已签约入园项目22个,长源东谷国六发动机缸体缸盖、德国埃贝赫内燃机排放处理系统、金特安特种轮胎、玉柴纯电动商用车、3D打印机工程中心及研究院等项目年底可建成投产。总投资150亿元的正威广西玉林新材料产业城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仅用1个多月,今年底三条小型生产线建成投产,明年年底建成投产第一条大型生产线。柳钢中金500万吨不锈钢基地一期镍铁冶炼项目建设进度超预期,有望明年4月份建成投产,柳钢中金不锈钢产业园有望年内开工。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共入园企业178家,投产企业124家。福绵生态纺织服装产业园开工建设企业6家。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整建制承接产业转移模式成为全区招商典范。三是全力推进精准招商。开展产业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推广主动式精准招商模式,组建产业招商工作专班,持续招大引强、招新引高。在2019年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推介会上,全区共有8个超100亿项目签约,我市占3个且都是产业投资项目。1—10月,全市招商引资新落地项目共155个,其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项目5个,累计实际到位招商引资资金638.25亿元(含续建项目);实际利用外资8290万美元,同比增长107%,完成年度任务207%。四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年活动,落实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等攻坚活动,全力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做成。今年全市计划推进954个重大(重点)项目,其中,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106个,年度计划投资204亿元,投资任务和项目数量居全区第一。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势头,有望完成全年目标,GDP预计增长7.2%—7.5%。五是全力解决征地拆迁难、供地“不干净”、电价高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大力推进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和“解决民营经济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出台《玉林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方案》等文件,不折不扣落实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切实保障供地“干净”。截至目前,市本级10个重点攻坚交地项目已完成征地“三费”补偿2149.03亩;市本级2019年攻坚交地项目22个项目已完成征地5355.36亩。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组织10千伏用电企业、35千伏以上用电企业参与自治区组织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全市共有28家35千伏及以上用电企业和376家10千伏及以上用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1—10月累计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20.2亿度,为企业节约成本1.52亿元。在今年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对全区营商环境情况的调研中,以及自治区聘请厦门大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中,玉林市得分均排名前列。六是全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加快新建学校建设进度,新建成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校区、玉州区第一实验初中等义务教育学校13所,新增学位2.58万个。其中初中3所,新增学位1.04万个;小学10所,新增学位1.54万个。预计2019年年底将竣工义务教育学校1所,新增学位1080个;2020年底将竣工义务教育学校22所,新增学位4.17万个。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为12.62%,寄宿制学校“大通铺”比例为12.81%,分别比巡视反馈时下降了13.38个百分点和15.29个百分点。新建成主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26家,全市主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实现全覆盖,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已全面启动。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列入市委党建巡回督导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年内已开展巡回督导、监督检查共4次。二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把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关于从严从实抓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的通知》,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今年对县(市、区)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检视剖析材料提出修改意见1585条。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玉林市市、县、乡三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把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绩效考评,推行市直机关网格化分片联系指导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十条措施,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导和“两随机”督导内容,今年已对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2次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玉林市全面推进自然村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基层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实施“百镇千村”整体提升工程,深化提升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完成152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动态攀升、整体晋位。
(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办玉林市2019年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组工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选人用人监督关口前移,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进行预审和备案。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方案》,推进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电子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审核市委管理干部档案839份,对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的档案重新认定。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要求12名干部因个人原因或单位原因未及时提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作出书面说明。开展自查清理违规借调活动,清理规范借调人员278人。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印发《关于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的通报》,加大对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的处理力度,诫勉处理6人,移交纪委监委立案3件3人。三是着力提升干部精气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出发激励干部敢为先勇担当善作为活动,大力推进“六破六立”,重塑玉林精神,重拾玉林自信,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突出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关心关爱,落实7个制度文件,把“三个区分开来”化为具体规范,组织编印典型案例,促进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措施精准落地。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攻坚猛将、改革闯将、发展干将”选树活动的通知》《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关爱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集体)记二等功评选奖励活动的工作方案》《玉林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绩效奖励向业绩突出、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倾斜。今年以来,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担当实干的市委管理干部75名,对2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对202名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处科级干部进行回访谈心、正面疏导,有效提升了干部的精气神。
(五)关于“阵地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设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工作办公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巡察检查。二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印发《玉林市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及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实行领导挂点制度,督促进度慢的县(市、区)加快推进。对自媒体“微容县”等6个公众号进行依法处置,坚决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理规范政务类APP、微信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的专项行动,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建一支1395人的公共文化管理员队伍,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制定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筹措294.84万元对全市1104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进行补充更新。三是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完善玉林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玉林市宗教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健全县、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开展“巾帼反邪进校园、上好开学第一课”巾帼文明岗开学反邪课活动,防范和遏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立破案3起,抓获涉邪人员8人,教育转化5人。印发《玉林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依法查禁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取缔封建迷信活动场所56家。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联合督查检查机制,加强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围绕“六紧扣一分析”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党组(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制定《领导干部廉政监督信息采集表》,动态收集更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动态精准画像。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定期报告等制度的通知》,组织学校、医院对党组织进行集中梳理,督促基层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深入开展玉林市中小学校党建“两个年一活动”和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建规范年、党建品牌提升年”活动。开展全市解放思想再出发暨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中央、自治区巡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约谈行动,全市各级约谈领导干部5561人次。认真执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评内容,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巡察重点,召开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评会议,对2018年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市直单位,绩效考评降一个等次。2019年以来,全市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0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84人次,问责党组织39个。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建立健全市县扶贫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把扶贫资金、项目、产业以及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全部纳入平台监督。坚持“一案三查”,深挖细查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重点问题。今年以来,在非洲猪瘟防控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6个单位的67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59件,党纪政务处分223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0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印发《关于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对苗头性问题、新提任领导干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风险岗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实行“五必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706人次。印发《关于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的通报》,对近两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进行排查,2019年以来,全市对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诫勉处理6人,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的以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3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立案3件3人。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建立政府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玉林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编制村庄规划。认真核查2016年—2019年九洲江污染治理项目197个、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359个,深入核查政府采购项目204个、市政重大基建工程项目114个,对存在违纪违规现象进行通报,作出警告并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印发《玉林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决策及绩效评价。出台《玉林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原处罚的13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已终止服务协议的除外)进行重新约谈。制定《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动员会暨定点医药机构集体提醒谈话会。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式现场监督检查、广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现场交叉检查、各县(市、区)定点医药机构交叉检查。制定《玉林市市本级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净地”认定标准及核实程序。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今年以来拆除新增违法建筑5.56万平方米,拆除其他存量违法建筑1.45万平方米。强化拆违案件事前监管、事中推进、事后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制定《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梳理问题6项,制定整改措施18项。四是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修订《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今年市本级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和1轮产业扶贫“专题式”巡察,县(市、区)均开展3轮以上巡察,目前市级巡察覆盖率达80%,县级巡察覆盖率达70.73%,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72.16%,市县巡察全覆盖有序推进。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接入全国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通道,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坚持巡察整改“345”工作法,深化“三重反馈”“四方联督”“五项通报”制度,推行巡察整改交办会制度,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手册》,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提高巡察整改质量。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移送签收机制,年内巡察移交问题线索67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巡察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全市巡察工作质量评估,推动全市巡察质量有效提升。加强巡察干部实践锻炼,推行以干代训、以巡代干工作机制,选派专职巡察干部9人、巡察人才库25人参加自治区巡视、市级巡察工作,组织巡察干部参加玉林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19个专题的集中学习、5次集中测试,有效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素质。
(七)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开展4次督查,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台账,形成廉政风险系统管理体系。印发《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15条工作措施》,先后2次召开市层面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会,专项整治文山会海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玉林市市直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玉林市市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机关内部控制财务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等,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建设。
(八)关于“整体合力不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1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斗争和边督边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督导整改工作,积极开展“直面问题压实责任”谈心活动,与各县(市、区)及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层层压实责任。成立3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20个。市扫黑办、各县(市、区)扫黑办工作组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纠正相关单位作风不实、工作拖沓效率低等19个问题。二是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工作统筹,整体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玉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暨全市追逃追赃工作会议,对大案要案侦办开展全过程跟进,同步开展“打伞破网”工作。建立健全“三双五强化”工作机制,推进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严格落实“双报告”“四必问”“五必查”等工作要求,对公安机关直接提级办理的案件同步实行上提一级靠前介入措施,对大案要案侦办开展全过程跟进,同步开展“打伞破网”工作。截至目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公安机关办理案件17件,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前介入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17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等案件30余件。通过举办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达600多人。三是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印发《玉林市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筑牢防腐篱笆。聚焦“打伞破网”,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强化线索摸排核查,突出打击重点,对重点案件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对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进行提级审查调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逐个过筛,落实“两必查、回头看”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大起底排查活动,共摸排涉黑恶案件19件。
(九)关于“巡视反馈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将整改措施任务再分解、再细化,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协调和督导工作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及时解决难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加快拆旧复垦推进工作。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旧房拆旧复垦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拆旧复垦工作。全市2016—2018年度项目应拆复垦移民房屋2408户,目前,已拆2408户,拆除率100%。加强扶贫资金统筹管理力度,目前,我市扶贫资金投入14.02亿元,支出12.27亿元,进度87.5%,高于序时进度4.16个百分点。截至11月,自治区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指出的6个县乡联网路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822707;邮政信箱: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转玉林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7100;电子邮箱:ylss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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