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广西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玉林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推进法治政府管理工作创新,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思想基础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局领导亲自负责抓落实,局党委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统筹、部署、推进;法制支队作为牵头部门,列席局长办公会,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部门负责协调和审查把关,市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领导及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局党委多次强调,全局民警一定要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规范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行为,不断提高和强化行政管理服务意识,扎实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要主动适应日益透明且越来越复杂的执法环境。要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履责的能力。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具体方案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我局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实现到2020 年基本建成“法治公安”目标,到2020 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健全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和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信息化、精细化和执法保障水平明显增强,公安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满意度稳步提高的总体目标,根据《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制订了《玉林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同时,根据《玉林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制订了《2017年玉林市公安法制工作要点》,以推进执法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加强执法监督为关键,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公安建设。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
(一)认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一是为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管理,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和堵塞执法活动出现漏洞,防止和纠正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执法办案的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制订了《玉林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网上监督规定(暂行)》、《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责任制》、《玉林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等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评议规定,每个月开展一次执法质量考评,评查公安机关各单位执法案件的质量情况。每季度和半年均组织一次年度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评议县级公安机关执法案件的质量。并对考评中发现存在的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时都制作监督检查记录,并做到监督检查记录内容规范。四是民警执法活动中落实执法档案登记制度,对民警的执法活动情况记录在执法档案中,通过执法档案的记载,监督民警执法活动的质量优劣情况,督促民警通过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工作制度。为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公正文明,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理行政案件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制订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了人民警察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遵守的规则,从案件受理、管辖、调查取证、听证、告知、法制审核、案件处理、执行等等都作出了规定;同时为了细化执法过程,公安部还编制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下发执行。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制订的程序规定和执法细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和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三)积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公安部在2016年就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局认真组织本市公安机关民警进行学习,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严格执行公安部的规定,积极做好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确保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能够得到依法处理。此外,今年2月份,我局与玉林市环境保护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市环[2017]3号),建立完善我局与环境保护局及司法机关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9月,根据玉林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度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通过自查自评、现场交叉评查等方式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及时反馈评查意见。对评查情况写出评查报告,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同时,积极配合市依法行政办对我局执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针对依法行政办在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采取整改措施,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需要的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确定了以本局法制支队民警为主的法律顾问成员,负责市公安局的法律事务问题。
(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和《玉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自身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了《玉林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暂行规定》,明确本部门负责人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对社会有普遍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本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并通过检查督促落实机制,逐步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措施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也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促进本单位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实证据,程序合法。今年以来,市局机关没有被诉到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检查工作。为检查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9月26日至9月30日由我局法制支队牵头组织市局工作组对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进行办理,明确责任,认真学习掌握好考评要求,按照要求摸清底数,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及认定程序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案件76起。全市公安机关共有应诉行政诉讼9起,各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基本上有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救济途径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和执法建议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复议立案和审查程序,把好行政复议立案关、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和善后关,切实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偏差和错误。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并将行政复议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增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科学,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截至2017年10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审结和合法率达到100%,保证案件在事实、证据上都经得起检验。
四、积极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积极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一)做好“两单融合”工作和“双公示”工作。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通知》,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积极做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各部门报上来的“两单融合”表格统计汇总和进行法律审核,并按时报送市编办;同时,指导各县级公安机关完成本单位“两单融合”工作。经统计汇总,我局权力事项共397项,责任事项共2837项。
(二)做好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28号)精神,认真按要求将通知转发各职能部门,并组织召开调度会,制订下发了《玉林市公安局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市政府关于编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并做到: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局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和上级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方案》及工作指南扎实推进工作。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局行政审批办要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数据如期报送。
五、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制定了《玉林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试行)》,从制度上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必须有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咨询等广泛征求意见方式,使规范性文件能够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会前审查、会后把关,局领导签署的法律文书或由公安机关出台的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事前都交由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如没有法制部门的意见,局领导原则上不予审批。同时,法制部门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建立并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六、抓好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工作
为了提高公安民警的能力建设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的公正,我们从组织民警培训学习、组织业务知识考试、研发学法考试平台等方面认真抓好执法主体的能力建设。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我局积极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培训工作。一是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有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法律长效机制,健全单位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法律业务知识。年内,结合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了《反恐怖主义法》等一些新颁布施行的法律及政府文件。二是落实年度民警培训计划。今年3月份,就根据《2017年度全区公安机关民警训练计划》的要求,制订印发了《玉林市公安机关2017年度学法培训实施方案》,对今年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培训作出计划和安排,狠抓培训的落实。年内,根据市公安局年度民警培训计划的安排,各业务部门举办了多期民警业务培训班。如在4月份,根据自治区委组织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网络学习的通知》(桂组办字〔2017〕2号)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我局民警按要求参加开展网络学习教育培训,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网络培训课程。此外我局各业务部门根据部门业务实际,组织各种培训班,对民警进行培训。
(二)做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我局坚持积极鼓励民警学法用法、报考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司法考试,并把考试结果与民警的提拔任用挂钩。首先,自2011年起就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每年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参加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对已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证书的组织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对已取得中级执法资格考试证书的组织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今年5月、11月,我局按照公安部有关考试方案安排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919名民警参加了资格考试,其中基本级107人,59人通过,通过率为55.14%;中级执法资格1764人及格309人,通过率为17.52%;参加高级考试119人。通过考试,进一步激发了民警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民警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为规范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防止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违规执法,我局由法制支队牵头制订并于5月31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与执法办案权限挂钩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学习,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认真摸清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通过情况,严禁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民警违反规定从事执法活动或违反规定审核、审批,确保执法过程依法进行。其次,实行法律知识抽考制和严格执行全区公安民警基本法律知识学习抽考办法,强化全警基本法律学习。2017年组织参加区厅法律知识抽考2次共80人,不及格13人,通过率为83.75%,未通过率为16.25%,与上一年度通过率为83.75%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通过考试,进一步激发了民警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4月、7月市公安局由法制支队组织了对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进行随机抽考,以考促学,提高了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法律素质。三是结合实际,制定《玉林市公安局2017年度法律学习培训实施方案》,推行学法学分制。为方便我市民警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法律法规、了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咨询指导,建立了玉林市公安局学法培训系统、学法微信平台,并利用该系统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民警进行法律知识抽考,年内已经运用系统抽考2次共1122人,抽考率达35.7%。四是为加强各警种一线执法办案民警实战模拟训练和执法操作规范培训,2017年组织全市执法民警参加全区执法规范化培训班13期,我市共有81名民警参加了培训班,没有缺席现象。其中我市承办2期培训班共185人,能够认真按照区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培训工作,对象、人数、时间、师资和课程设置达到要求。2017年全市法制部门共开展培训班48期3197人。另外,法制支队通过深化民警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分析等实战实训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七、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使法治宣传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我局充分利用窗口单位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共复杂场所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二是结合节假日、纪念日和法制宣传日,通过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有特色的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切实开展街头法制宣传,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参加每一次街头普法活动。四是充分依托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向市民传播法律知识。如交警部门开设“玉林交警手机报”,采取微报形式向社会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网安支队在互联网上注册了“玉林网警”的官方微信和微博,不定期地更新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案例,提高公众的网络法律意识。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契机, 始终牢牢把握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法治公安,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玉林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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