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20〕13号)和《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住建管〔2020〕24号)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开展全市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老旧集贸市场建筑主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老旧集贸市场建筑主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安全条件,努力实现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建筑垮塌事故,全力维护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范围
全市集贸市场建设工程和老旧集贸市场。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要求,重点检查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查符合要求后核发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现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或者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情况。
(二)集贸市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消防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图机构是否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审查消防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违规使用不符合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
(三)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临时使用电缆、电线是否存在老化、短路隐患;职工宿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私自使用电器情况;漏电保护是否按标准设置;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和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管理是否到位;动火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是否到位;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配备的灭火器材、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等。
(四)老旧集贸市场建筑主体安全情况。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集贸市场房屋建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对排查出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立即对本地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和老旧集贸市场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分析研判,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前期安全生产系列工作,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将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老旧集贸市场建筑主体安全工作再深化、再落实、再提升。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1月前)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及时将本次专项行动传达至每个老旧集贸市场和集贸市场建设工程,督促各老旧集贸市场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和集贸市场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行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前)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对各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警示约谈、重点监管、停工整改等方式,落实重大消防风险管控。要督促老旧集贸市场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对排查出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鉴定为危险的房屋要采取强制搬离、限期整改等果断措施,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我局将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市集贸市场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老旧集贸市场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前)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排查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直接负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集贸市场建设工程火灾事故和老旧集贸市场垮塌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联动,严格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与商务、应急、国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监督、消防、市场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建立风险研判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化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要对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对不配合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施工。
(三)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借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对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老旧集贸市场建筑主体安全的管控力度,保证检查标准化、隐患整改清单化、联动执法制度化。要将《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1)、《集贸市场房屋安全排查表》(附件2)、《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吴宇,电话:13977529806。
附件:1. 《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2.《集贸市场房屋安全排查表》
3.《专项整治排查情况统计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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