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容县、玉州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2号)要求,为系统检验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建设成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将开展2018年度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市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对象
(一)核查时间
2018年10月16日-19日,具体核查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联络员应及时对接好相关工作。
(二)核查对象
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玉州区中医药文化小镇(仁厚镇)、玉东新区南药小镇(茂林镇)、北流市陶瓷小镇(民安镇)、容县沙田柚小镇(自良镇)。
二、核查组成员
本次核查工作由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组织,核查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 安玉林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员:黄益勇市住建委村镇科科长
和平市发改委区域和城镇化科干部
卢荟羽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杨小媚市住建委村镇科干部
(联络员,联系电话:18277528687)
三、核查依据
(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2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名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28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
(四)各镇申报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时的申报文本和特色小镇实施方案。
四、核查方式及程序
(一)核查方式
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核查组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核查特色小镇培育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实施、综合成效、机制创新等几方面的内容,重点按照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表进行逐项验收核查。
(二)核查程序
1.查阅资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2号)要求,通过查阅台账资料逐项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各特色小镇培育阶段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按照《广西特色小镇培育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组织实施,完成培育阶段建设任务;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达到桂政办发〔2017〕94号文件要求,即轻资产型投入达到8亿元/平方公里以上,重资产型投入达到16亿元/平方公里以上。评估周期内完成特色小镇核心区内建设投资不少于计划总投资的10%。
2.现场核验。深入项目所在地现场并结合工程资料核查项目推进情况,现场核对是否与下达项目计划的规模、内容一致,建设工程观感质量是否良好,建成投入后是否能按原计划使用功能一致等。
3.核查总结。核查完成后,市住建委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形成我市市级核查申请报自治区住建厅申请自治区核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反映工作情况和提供相关数据。
(二)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开展县级自查工作,及早布置,自下而上的开展县级自评工作,并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特色小镇培育阶段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2号)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县级验收 评估材料。
(三)市核查组到各地开展现场考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接受地方超标准接待。要认真履职,实现公平、公正考评。
联系人:杨小媚 电话:2677879,邮箱:ylzjwczk@163.com。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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