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直接采用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为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要求,玉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直接采用《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具体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若有修改更新,继续直接采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最新实施细则。
特此通告。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