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玉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份对玉林城区工程建设领域的47个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工作,我局根据检查组通报问题立即督促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现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在建项目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被检项目都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项目存在问题较多。如玉林碧桂园凤凰城五期项目“一金七制度”落实不到位,该项目未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如龙美华庭住宅小区1#、2#楼项目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30号)关于施工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实行三方监管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问题
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台账装订混乱,劳资专管员不熟悉项目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缺失,未能提供按合同拨付预付款凭证等。
经我局督促,仍有部分项目对《玉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2021年1月)响应不积极、不主动,未能及时完成整改。为加强玉林城区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贯彻落实“根治欠薪”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对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12家建设单位、4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详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对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动态扣分,并责令立即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痛下决心,高度重视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一金七制度”。进场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设置农民工实名制通道并安装人脸考勤设备;设置维权信息公示牌并及时公示近3个月内的工资发放表和考勤表;按照自治区联席会议2019年7月中旬印发的《关于印发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资料目录的通知》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好固态和动态资料等,确保政府工程建设项目零欠薪、在建社会工程项目无欠薪,确保农民工依法依规按时足额领到应该发放的工资。
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3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1年。
附件:玉林城区在建工程项目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通报企业名单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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