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厅发〔2021〕64号)要求,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已完成反馈意见问题六、三十三的整改,实现整改目标。
现将已完成的问题和措施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日至2月15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2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推进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林市人民东路200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楼),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监督电话:0775-2908690(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之前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和电价补贴政策,但地方和有关部门没有一查到底、彻底整改,而是敷衍应付、草草了事。督察发现,个别地方政府仍在长期违规补贴和扶持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柳州市三江县政府2018—2020年对三江神州硅业有限公司共计补贴电价148.12万元。百色市对铁合金企业统一实施电价奖励,2019年7月起还进一步加大奖励幅度。来宾市金秀县政府协调地方电力部门,承诺给予广西金秀县中科硅业有限公司6年以上的优惠电价。桂林、崇左等地限制类铁合金企业不仅没有付出差别电价,反而获得更低电价。
二、责任单位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21年以来,我市多次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价补贴、电价优惠问题“回头看”。2021年4月,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部门开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回头看”反馈的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价补贴、电价优惠问题自查清查,要求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严控问题反弹;2021年12月,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不合理优惠电价的函》精神,我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大数据局、玉林供电局、广西新电力集团玉林供电公司等单位对本地本系统制定及执行的优惠电价政策进行了自查自纠;2022年2月,我市再次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了清查取消代高耗能企业缴纳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工作。从几次清查情况看,我市不存在对高耗能企业出台、采取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价格扶持和优待电价政策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2年6月29日,我市组织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等责任单位以及电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经过集体研究,认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5-2908690(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二、责任单位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
实施《2021年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酸化耕地治理、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带动全市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2021年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09.82万亩、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17.2万亩、秸秆还田328.37万亩、冬种绿肥18.983万亩;开展林地高效土肥技术及特色食用林产品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服务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种植技术培训,引导林农种植户根据树龄及生长规律科学确定施肥时间及用量,适时、适度、适量施肥,同时减少或避免使用除草剂。实施《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建立高质量、高标准的绿色病虫害防控示范区55个,核心示范面积6.1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43.01万亩;大面积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342.756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24%;2021年共开展科学安全用药相关培训33期、600多人次,重点培训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实施林业行业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推广使用生物防控、人工防控以及物理防治。2021年全市种植业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3058.85吨,比2020年3270.08吨减少6.46%;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9%。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探索建立统计、农业、林业部门化肥农药使用量工作会商制度,市、县统计、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召开协调会协调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工作,联合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培训,联合检验农药化肥使用情况。
(三)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集中收集全市从事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104个镇、街道办事处,1415个村(社区)的农业统计台账到市统计局,认真核查化肥农药使用量,规范统计调查流程,把好审核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开展实地核查,提高农村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农业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实施《玉林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市、县成立以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统计、政法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基层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举办全市农业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培训班,对市、县、镇三级统计人员共250名、村级网格员1444名进行了培训,从2021年三季度起,实行季度报表以村级为单位通过手机APP直报平台报送数据。三是实施《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市、县统计部门组织了培训,按照《广西2021—2025年农村统计基层台账》组织填报,确保数据采集规范性。四是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组织编制了《农业统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基层农村统计工作,对全市1500多名乡镇统计业务管理员和村级统计协管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及轮训,对各县(市、区)、各镇(街道)250名统计人员进行农业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业务培训,对全市1444名村级网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农村统计工作培训班,由专家对县、镇、村统计人员1500多人进行种植业化肥农药统计业务知识、填报知识培训。
四、验收情况
2022年2月15日,我市组织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林业局等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经过集体研究,认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5-2908690(市环保督察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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