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至19日,玉林市民政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直属单位就2017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情况以及开展“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组通过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听取了工作汇报,现场对落实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责任、改进作风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干部职工进行个别座谈,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并及时反馈了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检查组代表局党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建立自查机制,做到“常”“长”整改。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工作适时进行“回头看”,谨防“老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或需长期执行的任务,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建立自查机制,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不断优化完善规章制度,以整改促进改革深化,适应行业发展新常态。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深化市纪委“四盯四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认真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执纪反腐败永远在路上,要着力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要倍加珍惜当前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势头,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民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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