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2021年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2022/02/10 1.8w 阅读 432 点赞

市本级各定点药店:

根据《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12月开展市本级定点药店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21年市本级共 223 家定点药店参加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含80分)的定点药店221家,分数70分-80分(含70分)的定点药店 2 家,年度考评60分-70分(含60分)的定点药店 0 家,年度考核60分以下的定点药店 0 家(详见附件)。

二、考核评分及服务质量保证金扣除返还标准

定点药店年度考核总分100分,年度考评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的定点药店,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下同)100%返还;年度考评70分-80分(含70分)的定点药店,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80%返还;年度考评60分-70分(含60分)的定点药店,质量保证金按服务协议60%返还;年度考核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考核发现存在问题

(一)现场在岗药师与药店注册药师不相符、无上岗标志牌上墙、未单独设区摆放和单独进账,台账与实际不相符、非医保商品与医保商品摆放混乱标示不清楚等问题。

(二)环境不整洁,制度不完善,不能熟练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等问题。

(三)考核时发现部分药店销售系统与医保系统的结算信息不相符,有关违规线索移交稽核科进一步核实处理。

四、整改要求

(一)各定点药店应认真组织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玉林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并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纸质盖章版)汇报到我中心医保定点管理科。

(二)在日常考核和年终集中考核工作,发现各定点药店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我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玉林市市本级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年度考核分数表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联系人:蒋妮    联系电话:0775-267106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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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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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