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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到我市督导“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2023/01/17 1.0w 阅读 492 点赞

1月16日—17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由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芳带队到我市督导“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万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锋,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领导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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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导组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座谈会

1月16日上午,督导组一行在玉林市医保局召开汇报会。汇报会上,副市长党万坚汇报我市“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督导组对我市开展“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建议:一要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各类方案,确保不折不扣将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培训,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筑牢群防群控防线。三要加强信息系统的调整引导,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确保按时执行政策。四要加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要把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减少没必要开展的检查和治疗手段,杜绝在此特殊时期有欺诈骗保和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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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导组听取北流市有关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随后督导组到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中医院、桂南医院、北流市医保局、北流市中医院和北流镇陵城卫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和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了解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了解医疗机构新冠患者收治和救治以及中医治疗、院内制剂情况、救治经费保障情况、统筹报销比例是否按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新冠治疗药品配备等情况,并要求“保健康、防重症”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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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督导组到玉林桂南医院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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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