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医疗待遇,1月12日,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培训会。全市医保系统、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市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负责人共计100人参加此次培训。

陈东副局长做动员讲话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东做动员讲话并强调,市、县医保、卫生、财政部门要坚决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治疗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做好宣传引导,以最快速度、最实举措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转段和社会大局稳定。既要全力治病救人,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又要依法依规,不能在此特殊时期有欺诈骗保和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市、县医保部门及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培训

市医保中心定点管理科何燕科长授课
随后,市医保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就解读实施“乙类乙管”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相关待遇结算、手工报销流程、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纳入、医保费用结算清算及医保信息系统相关业务改造需求要点等内容开展培训。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新冠病毒感染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和政策宣传,简化经办服务流程,确保“乙类乙管”政策落实落细,有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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