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玉林市民政服务总公司和玉林市木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玉林市民政服务总公司、玉林市木材公司: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广西宏桂集团地块相关问题的纪要》(玉政阅〔2020〕33号)会议精神和《玉林市二环北路塘步岭立交桥东北侧储木场地块收储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储木场征收协议第01、02号),玉林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对玉林市民政服务总公司和玉林市木材公司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了拆迁,2020年12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到这两家公司的储配站现场核实,储配站所有设备、设施均已被拆除,不再具备储存和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依法对你们两家公司及你们所开设的所有供应站点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3),并请你们于10个工作日内到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附件:1.玉林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广西宏桂集团地块相关问题的纪要》(玉政阅〔2020〕33号)
2.《玉林市二环北路塘步岭立交桥东北侧储木场
地块收储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储
木场征收协议第01号)
3.《玉林市二环北路塘步岭立交桥东北侧储木场地块收储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储木场征收协议第02号)
4.玉林市木材、民政燃气企业供应站点信息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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