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各高校: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 、水利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0〕14号)及《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2020-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玉住建字〔2020〕20号)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组织推荐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经复核,中国共产党兴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家单位验收合格,同意认定为玉林市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各县(市、区)住建局、教育局、水利局、机关事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节水指导,宣传节水经验,引导更多公共机构开展节水示范项目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全市节水工作的开展,逐步提升全市公共机构的节水能力。节水型单位要进一步研究提升节约用水水平,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节水示范学习和借鉴榜样,带动全市公共机构提升节约用水的水平。
附件:玉林市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玉林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玉林市 教育局
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玉林市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中国共产党兴业县纪律检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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