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 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玉政发[2015]12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玉政办电[2015]10号)和《关于开展玉林城区建筑工地“工地乱象”专项整治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玉住建管[2015]40号)要求,近期我委对玉林城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恒大城四期
由玉林市恒大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玉林市刚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恒大城四期工程存在主要以下问题:1、基坑周边未安装工地喷淋系统进行降尘;2、工地未安装监控视频并连接上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3、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
二、碧水盛景商住小区二期(2#3#楼及幼儿园)
由玉林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碧水盛景商住小区二期(2#3#楼及幼儿园)工程存在主要以下问题:1、基坑周边未安装工地喷淋系统进行降尘;2、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
三、鑫盟·公园丽景
由广西金龙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鑫盟·公园丽景工程存在主要以下问题:1、未编制扬尘治理方案;2、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3、未设置工地大门及冲洗平台,工地出入口未硬化;4、工地未安装监控视频并连接上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5、未配备雾炮机降尘。
为加强玉林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委决定对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上述3家建设单位、3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及3个在建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责令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要求设置冲洗平台和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车辆需冲洗干净才能进入市政道路,并按要求上传视频监控数据。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