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以下简称自治区“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我区南宁市举行,第十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以下简称玉林市“药博会”)将于9月14日至9月16日在玉林市举行,此外,中秋、国庆假期将至,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根据《2018年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第十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玉安委办字〔2018〕30号)要求,结合今年自治区“两会”、玉林市“药博会”、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特点和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0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
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0届中国(玉林)
中医药博览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
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10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2018年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第十届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玉安委办字〔2018〕30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自治区及玉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两会”和玉林市“药博会”有关领导机构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目前正在运行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地下综合管廊以及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目标,为自治区“两会”、玉林市“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委成立“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刘家强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委建管科、城建科、房地产科、物业科、村镇科以及玉林市质安站、燃气办、城乡房管所、公用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建管科科长杨军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两会”、“药博会”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事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市质安站要以“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为主线,每季度对本辖区内所有受监督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本辖区严管对象的工程,每个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的隐患和问题,突出抓好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2018年以来曾发生过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巡查工作应建立台账。我委将在2018年第3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督查各县(市、区)部署落实情况。
(二)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市质安站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对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盾构作业、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该组织专家论证的组织专家论证、该检测的检测、该监测的监测、该验收的验收,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有项目继续施工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两会”期间有项目停工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三)严格活动场所搭建施工安全监管。在做好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检查和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凡与“两会”和“药博会”活动有关的场所搭建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市质安站要积极主动地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并严格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活动场所搭建物的施工和使用安全。
(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委物业科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突出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大型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消防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共用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整好用。
(五)开展供水、燃气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市公用处、市燃气办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两会”和“药博会”前认真进行一次供水、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置。
(六)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兴业县房产局、委保障科、市城乡房管所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特别是直管公房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强化防控措施,认真建立危旧房整治台账,加强部门联动,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的参与和支持,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同时注意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委村镇科要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建档造册,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范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抓好停工项目节后复工的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加强对“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停工、会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格执行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严把复工安全检查关,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本辖区内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隐患。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在检查中,一定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停工整改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
(三)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两会”和“药博会”前,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妥善进行处置。“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严格执行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四)认真宣传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本辖区在“两会”、“药博会”和中秋国庆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规建局应于9月24日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总结报送我委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卓敦强,联系电话:0775—2672373,电子邮箱:ylzjwj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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