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的。
二、受理机关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向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可向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五)居住证持有人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国家的工作人员除外)
(六)广西户籍人员在广西区内流动、暂住或居住,可就近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七)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跨省流动人口异地申请再次前往台湾其他签注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就近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八)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大陆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就近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四)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申请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五)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六)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七)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其他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需提交劳务合作企业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八)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交:
1.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
(九)居住证持有人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
(十)跨省流动人口异地申请再次前往台湾其他签注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1.户口簿
2.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十一)60周岁以上跨省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前往台湾其他签注的(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1.户口簿
2.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2个工作日内,审批3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台湾其他签注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签发。其中,受理8日内,审批14日内,制证8日内。
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 证件种类 |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前往台湾其他签注 | 一次签注 | 每件20元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 多次签注 | 每件100元 |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计价格[2001]1835号 |
六、全区各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 单位 | 电话 |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2891580 |
|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2626117 |
|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3—5829930 |
|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2022070 |
|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9—2092570 |
|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0—6126501 |
|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7—2833655 |
|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6790331 |
|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2824271 |
|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6—2848818 |
|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5136800 |
|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8—2285783 |
|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4213390 |
|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5025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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