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玉东派出所连续惩处了三家在城区内燃放烟火爆竹的门店相关负责人,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保护“玉州蓝”。
当天上午8时许,市政府广场警务站当班队员巡逻到东盛华府时发现一家公司的门口铺着几十米长的鞭炮,欲要燃放,队员们见状立即快步上前禁止该行为。随后,队员们找到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庞某,对其进行警告:此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喝令其负责人将满地未燃放的鞭炮收好,严禁在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燃放。
上午9时许,玉东所值班民警、队员在巡逻中又发现有两家门店开业燃放了鞭炮,门口还残留有大量鞭炮的碎屑,分别是一家餐饮店和一家电信专营店。随后,民警依法将两个门店的相关负责人传唤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两名当事人余某、陈某称,因新店开张,为图个吉利才燃放鞭炮。经民警批评教育之后,表示今后不会再犯,也会告知身边的人此相关规定。根据《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该所已依法对两家门店的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玉东派出所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0起,行政处罚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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