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红十字会,玉林市红十字会,各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发布。各慈善组织全面梳理核对 2018 年 9月 1 日《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的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活动,在“慈善中国”平台已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于 2020 年6月 30日前,完成本组织在“慈善中国”平台应上传未上传、应更新未更新、应补正未补正、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并确保发布公开的信息真实、完整。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慈善组织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在“慈善中国”以及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全市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事项,加大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等工作力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完整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理。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红十字会按照本通知执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市民政局将不定期检查全市慈善组织、相关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情况,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75-2669612、0775-2671790。
玉林市民政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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