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推荐第一届广西壮族
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23〕59号)有关要求,拟推荐对象经自下而上、优中选优、逐级推荐的方式,经市环委办会同市环委会成员单位集体评审研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形成了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并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玉林市水利局
4.中共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委员会
5.容县农业农村局(备选)
二、先进个人
1.李春雨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2.梁 单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3.周坤明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4.郑东晓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科科长(挂任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人)
5.刘 政 玉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
6.李远威 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7.谢伟忠 陆川县九洲江灌区工作站管理九级人员(备选)
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8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生态环境局50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监督电话:0775-2690700。
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