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玉林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法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玉法委发〔2021〕2号)、《2021年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玉法办发〔2021〕3号)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推进医保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医疗保障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我局重视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书记、局长亲自抓部署、抓学习,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玉林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经费使用等方面不断规范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实现企业登记与医疗保险登记同步完成,全面缩短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和到账时间,实现了缴费、到账和分账业务即时办结,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全面简化审批流程,简化慢性病认证流程,实现即时领证。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群众办事效率。逐步切换上线全区、全国医保信息系统,医保业务实现“网上办”、“全城通办”,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极大减轻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我局名义印发或者牵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核程序制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让法律顾问适时参与到诉讼、合同审查以及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借助“外脑”解决疑难问题。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的应用、化解矛盾、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
(四)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点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按照《玉林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主动将单位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随机抽查清单、执法程序、救济途径等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适当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能及时在部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按照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材料等在时限内完成公开。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我局已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上录入执法人员信息,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和公示情况。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玉林市医疗保障信访工作的通知》,坚持摸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办结来信、网上信访,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医疗保障矛盾纠纷。
(六)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领导干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到日常业务中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切实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业务实际通过培训会、网络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畅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搭建起社会共治监督的桥梁。四是有效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功能。依托局门户网站、玉林日报,发布“以案释法”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向社会公众讲解关于涉及医保、医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专业的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出来,便于群众理解医保领域的相关政策,减少因政策理解分歧而出现的行政争议。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依法行政能力较为薄弱。医保部门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多,且因机构编制限制,无法设置独立的法规科室,没有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监督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在探索开展医保基金“第三方”监管工作中没有经验。
(二)上级医保部门对法治建设指导迟滞。医保部门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需要进行全面建立、调整和修订,但是新版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上级部门迟迟没有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处于自行摸索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争取上级医保部门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经验,通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完善。
(二)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推进医保业务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做到程序合法、方式遵法、标准依法、保障用法,全面推进医保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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