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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建委关于玉林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

2018/11/06 4.9k 阅读 166 点赞

市直及驻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玉政发[2015]12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玉政办电[2015]10号)和《关于开展玉林城区建筑工地“工地乱象”专项整治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玉住建管[2015]40号)要求,近期我委对玉林城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査,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玉林绿地城地块A项目一期

由广西玉林通和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玉林绿地城地块A项目一期存在主要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裸土大部分未覆盖;2.土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也未采取降尘措施;3.施工现场现场主要道路未完全硬化;4.车辆出入口未设置有冲洗平台,洗车槽内水较混浊,高压冲洗设备未有效使用。
   
二、玉林绿地城(地块一)项目工程(二期)

由广西玉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建设,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广西建科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玉林绿地城(地块一)项目工程(二期)存在主要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裸土大部分未覆盖;2.土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也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3.施工现场现场主要道路未完全硬化;4.车辆出入口未设置有冲洗平台,洗车槽内水较混浊,高压冲洗设备未有效使用。
   
三、恒大悦龙台一期

玉林市新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恒大悦龙台一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工地有两个车辆出入口,一个没有冲洗平台,另一个冲洗平台不能使用;2.施工现场裸土部分未覆盖;3.施工现场未100%设置围挡;4.场地积尘严重。

为加强玉林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委决定对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上述3家建设单位、3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及3个在建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责令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要求设置冲洗平台和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车辆需冲洗干净才能进入市政道路,并按要求上传视频监控数据。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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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