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用水用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现将我市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 各县(市、区)供水供气企业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费用缓缴期间,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各县(市、区)供水供气企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各供水供气企业对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的家庭用水用气费用予以适当减免。
二、创新优化服务。各县(市、区)供水供气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简捷、标准化的供水供气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等,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线上办理费用缴纳、计量变更、报装服务等业务。各县(市、区)供水供气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强化行业管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督管理,保障供水供气质量,确保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安全、稳定,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确保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享受到政策红利,做到政策收益主体应享尽享。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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