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支部(党委)、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委党组同意,现将《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玉林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组集体责任(37项)
委党组是全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委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带头遵崇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
3.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持续推进市委“五大战略”“四大攻坚”,加快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玉林发展新篇章。
4.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5.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态监督检查1次以上。
6.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适时就专项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整改。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二)加强思想建设
7.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贯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内容。
8.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9.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1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立政德、讲道德,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教育引领党员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持家。
12.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推进全委系统党组织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勤廉榜样”正面典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三)加强组织建设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品德关、作风关、能力关,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每年向全委领导干部大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
15.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
17.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18.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机关、社会组织、企业等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四)加强作风建设
19.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20.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四盯四查一强化”活动,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一百三攻坚”等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21.每半年向市委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各单位、各支部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
(五)加强纪律建设
22.紧扣“一党章两准则五条例”,每年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必修课。
23.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守政治纪律问题作为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重点,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4.持续强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织开展“两抓五落实”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谈心和提醒谈话活动。
26.支持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每半年听取委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判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状况。
(六)加强制度建设
2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委系统党组织自觉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性,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28.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委属各单位、各科室完善内控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29.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每年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1次以上,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
(七)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30.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31.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工作条例,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2.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3.健全完善巡察制度,规范巡察工作,强化政治巡察,制定委系统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实现对委属单位巡察全覆盖。
34.健全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及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八)加强组织领导
35.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36.每年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每年开展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活动。
37.每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8.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党组织责任清单,完善考评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
党组书记是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开展1次以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2.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3.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1次以上。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以上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5.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7.支持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8.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研究部署委系统巡察工作,抓好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9.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10.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讲政德,带头重视家风建设,注重家教、家风,严格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0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主动承担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协助党组书记履行所分管部门和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主动部署分管单位和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结合分管单位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向党组汇报或与派驻纪检组沟通。
3.主动检查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以上分管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年内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或提醒谈话2次以上。
4.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5.主动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分管工作每年开展1次以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6.认真参加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讲政德,带头重视家风建设,注重家教、家风,严格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10.每年年底前主动向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个人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分管单位、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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