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20年调整)的通知(玉政办规〔2020〕2号 )

2020/04/23 9.3k 阅读 22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8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0〕137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调整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家庭月人均收入680元调整为760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550元调整为5400元。

二、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1274元/月/人调整为1368元/月/人;

(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6743元/年/人调整为7650元/年/人。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玉林市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本地标准;如因调标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玉政办规〔2017〕3号)要求,相应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同时,2019年6月6日印发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19年调整)的通知》(玉政办规〔2019〕5号)不再执行。



玉林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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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