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双通道”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医保发〔2022〕30号)《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双通道”药店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医保中心发〔2022〕8号)精神,经考核评估,截至2023年5月25日,我市共有1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玉林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2),为参保人提供“双通道”药品购药直接结算服务。原我市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有7家尚未申请纳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经研究,从2023年6月1日起,我市终止广西百源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教育中路一分店等7家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不再保留其特殊药品的结算服务,药店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参保人员的政策解释、购药指导、引导及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群众多跑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附件:1.终止特殊药品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名单
2.“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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