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调整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意见的公告

2019/03/20 1.6k 阅读 479 点赞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8号)以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民发〔2019〕7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扶领发〔2019〕1号)、《玉林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玉民发〔2018〕16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征求2019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修改意见的通知》以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0〕213号)、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教育厅、司法厅、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3〕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我局结合玉林市实际,草拟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代拟稿),拟从2019年6月1日起调整玉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家庭月人均605元调整为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家庭年人均3850元调整为443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1206元/人月调整为1274元/人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6119 元/人年调整为6743元/人年。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请于3月29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社会救助科,电话2695791,邮箱DB2695791@163.com。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玉林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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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