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 | 备注 |
总体要求:“一把手”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七个有之”和违背“五个必须”行为;严禁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严禁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不力;严禁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或通过实际影响力从事以下行为。 | |
严禁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中,私自临时增加议题;提前作倾向性发言;以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代替议事决策;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 | |
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搞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干预下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 |
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和工程招标等敏感事项,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 |
严禁直接分管人财物。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应由副职成员直接分管。 | |
必须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不得把自己等同于副职成员或普通干部,放松职责要求和降低工作标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发挥“头雁”作用。 | |
严禁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上级有关政策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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