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 备注 | |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把手”要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方面的权力。 | ||
会议召集权 | 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的决定权,对党组会会议拥有召集权(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详见《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 | |
议题把关权 | 对党组会议题中属于党组会决策事项的拥有政治把关权。 | |
决策指导权 | 对属于党组会决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具有指导、表决并作末位表态的权力。 | |
选人用人把关权 | 对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推荐)权、动议权和政治把政治把关权。 | |
资金支付审批权 | 对局各种资金支付具有审核权和审批权。 | |
项目立项审批权 | 对局各类项目立项具有审核权和审批权。 | |
重要文稿签发权 | 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重要文件、稿件、信息、纪要以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牵头起草的规章制度、实施意见等。 | |
应急指挥处置权 | 决定对本单位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可临时处理,事后再向其他党组成员通报。 | |
组织传达学习权 | 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 | |
提出贯彻意见权 | 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提出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 |
组织开展实施权 | 组织、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 | |
执行反馈报告权 | 决定向上级报告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展进度等情况,并可提出意见建议。 | |
党的建设工作监督权 | 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 |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 | 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
落实集体决策监督权 | 党组书记作为单位一把手,要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人社各项业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 |
个人事项报告监督权 | 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监督。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