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检查组在定点药店进行现场
为进一步规范北流市区域内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充分发挥其效益,7月24日—7月31日,由北流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北流市社保局组成的四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市内102家定点零售药店、9家定点诊所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北流市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诊所是否签订《玉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执行服务协议情况,重点检查了是否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销售日用品的情况。
经检查,北流市102家定点零售药店、9家定点诊所均在3月份与社保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基本上能够执行服务协议条款的规定,没有发现违规扩大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范围的情况,但存在部分药店药品摆放杂乱,保健食品与药品没有分柜摆放,部分专柜也没有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问题。检查小组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口头整改意见并填写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底稿》,对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北流永安路分店等7家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定点零售药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加强医保政策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次专项集中检查,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防止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刷卡,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北流市社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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