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所)、玉东新区规建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10日前将相关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我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人:苏裕军,联系电话:0775-2678737),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4号).pdf(请点击下载查看)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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