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下列评委在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评委:刘昌斌、李南、黄扬、卓邵毕、庞毅。
2.玉林市“五彩田园”有机稻谷种植示范基地配套道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评委:陈伟林、谢英华、朱应英、梁振设、符卫东。
3.玉林市“五彩田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评委:谭家甫、陈阳新、陈子兴、陈泽志、唐甲恺。
4.玉林市“五彩田园”五彩花田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评委:陈川、陈剑勇、陈阳新、彭绍升、刘增基。
5.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和睦西棚户区改造项目电力管基工程设计招标评委:彭绍升。
6、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纵五路至纵十路段)道路工程Ⅰ标监理招标评委:刘唐荣、陈伟林、梁均勇、张云鸣、张绍洪。
7.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评委:岑奇勇、李庆钦、李勋勇、李胜、陈伟林。
8.南梧高速公路玉林北引线(高速公路收费亭至二环北路段)道路扩宽工程施工招标评委:李芝森、牟甲轩、庞福初、顾国平、梁振设。
9.玉林民用机场地质勘察招标评委:朱应英、谭鉴湖、苏先强、许燕、唐杰泉。
10.玉林民用机场场外供排水项目(施工监理标)招标评委李媛、梁钧勇、赖剑、张云鸣、胡振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暂停刘昌斌、李南、黄扬、卓邵毕、庞毅、谢英华、朱应英、梁振设、符卫东、谭家甫、陈阳新、陈子兴、陈泽志、唐甲恺、陈川、陈剑勇、彭绍升、刘增基、刘唐荣、梁均勇、张云鸣、张绍洪、岑奇勇、李庆钦、李勋勇、李胜、陈伟林、李芝森、牟甲轩、庞福初、顾国平、谭鉴湖、苏先强、许燕、唐杰泉、李媛、赖剑、胡振燕等38人在玉林市范围内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资格12个月,从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2月9日止。期满经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评标专家评标资格。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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