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城区各物业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部署及自治区领导的有关指示,切实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对玉林城区居民小区燃气用户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玉林城区凡是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单位均要求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用户宣传和入户安检覆盖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
(一)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玉林城区所有物业公司对进驻服务的居民小区燃气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避免小区燃气用户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方式可以通过板报、宣传标语、宣传单、广播、入户安检等形式,2018年12月15日前要实现用户宣传覆盖率达100%。
(二)开展入户调查摸底
各物业公司对所驻服务小区在册的居民、租户等以户为单位开展用气安全入户检查,主要检查是否使用淘汰的不合格燃气器具,是否通风,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入户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录入电脑形成台帐;对入户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使用淘汰的、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及时告知用户(如张贴提示单、发送整改通知等),要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和控制,完成整改率达到80%以上,安全隐患的整改记录要录入电脑形成台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要造册报玉林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一)各物业公司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入户检查前各物业公司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居民了解入户安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积极支持入户安检工作。
(三)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总结上报工作。
(四)各物业公司要做好台账管理,记录好宣传和入户安检信息,于12月20日前把工作总结、宣传资料照片和附件1、附件2报玉林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蓉联系电话:0775-2835229
邮箱:zr2835229@163.com。
附件:1.小区燃气用户情况调查摸底情况表
2.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检查登记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小区燃气用户情况调查摸底情况表
填报物业公司(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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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居民小区名称 |
供应气源类型 |
宣传方式及数量 |
小区 户数 |
入户检查居民总用户 数量(户) |
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数量(户) |
隐患整改的用户数量(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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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2. 3. 4. 5 6 |
注意事项:1.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表格填报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zr2835229@163.com;3.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燃气办联系,联系人:周蓉;联系电话:0775-28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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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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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检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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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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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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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户地址 |
住户姓名 |
燃气热水器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安放在浴室内 |
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已告知住户整改 |
住户签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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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