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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酒类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2026/05/14 2.0k 阅读 248 点赞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酒类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酒类市场治理,严厉打击酒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的重点

(一)无证生产经营等问题线索: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等合法资质,擅自从事酒类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登记事项从事酒类产品生产经营;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生产加工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两超一非”等问题线索: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超限量添加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等非法添加淫羊藿苷、西地那非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制售假酒等问题线索: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窝点、黑作坊制售假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当致使误饮中毒,回收真瓶 “打孔灌装+假防伪”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掺假掺杂等问题线索:食用酒精勾兑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原酒等产品,品牌高档白酒“以假充真”,以薯类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假冒侵权等问题线索: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产地信息、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虚假宣传营销等问题线索:在产品营销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明示或暗示饮酒功效,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军队名义对产品进行虚假商业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问题线索方式

(一)电话举报:0775-12315、0775-12345 

(二)来信来访举报: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玉林市双拥路41号;邮编:537000)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在工作日前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举报。

(三)网络举报方式: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登录广西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网址:gx.12345.gxzf.gov.cn),也可通过以下二维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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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2315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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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2345热线)


四、线索举报要求

    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酒类违法行为线索征集,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举报并揭露行业“潜规则”。举报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违法主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对捏造、歪曲事实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局对线索提供人及提供内容严格保密,对有效问题线索及时核查、依法处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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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